国际生物多样性与健康大数据联盟章程

国际生物多样性与健康大数据联盟(The Open Biodiversity and Health Big Data Alliance, 简称BHBD Alliance)是在国际生物科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Biological Sciences, IUBS)倡导的“国际生物多样性与健康大数据计划”框架下的一个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全球生物多样性及健康大数据的共享。


I.目标与会员

第一条

本联盟的目标是:

  1. 开发生物多样性及健康大数据整合、应用和共享平台。
  2. 推动和促进联盟内的生物多样性及健康大数据共享。
  3. 建立世界级的生物多样性及健康大数据中心,涵盖多种数据和知识库,向全球开放。
  4. 推动BHBD在全球生物研究中的参与度及影响力。

第二条

本联盟采用会员制,分国家/地区会员(IUBS会员)和机构会员。机构会员可以是大学、研究所、医院等法人机构,或中心/系/研究组。

第三条

会员的职责是:

  1. 通过各种项目参与生物多样性及健康大数据共享的技术开发。
  2. 贡献生物多样性及健康大数据。
  3. 与其他会员交流并提供培训。
  4. 向本国或地区的科学界宣传本联盟,并推动实现本联盟的目标。
II.管理

第四条

理事会是本联盟的最高领导机构,设常任理事及非常任理事。每个入盟的IUBS国家/地区会员和本联盟创始会员有一个理事名额,为常任理事。非常任理事由理事会提名产生,任期三年,每增加十个机构会员可增加一个非常任理事名额。理事会成员必须来自不同的国家。
理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通常每6个月1次),可以通过现场或视频形式召开。如有必要,可随时召开特别会议。

第五条

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定和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秘书处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秘书处所在地与本联盟总部所在地一致,设于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中国,北京)。

第六条

理事会决定本联盟新成员的入会。凡认可本章程的IUBS会员或其他机构均可向本联盟秘书处提交加入联盟申请。非IUBS会员的机构还需提交一封现任本联盟会员的推荐信。联盟新成员的加入需要得到至少2/3理事会成员的同意。

第七条

理事会可设立顾问委员会,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科学界权威人士组成。

第八条

基于本联盟的科学工作需要,理事会可建立工作组。

第九条

本联盟的生物多样性与健康大数据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生命与健康大数据中心(BIGD)进行建设。数据存储和使用遵循BIGD相关数据库的规定。鼓励联盟成员之间在生物多样性和健康大数据方面的合作(例如人员交流/互访、组织研讨会、合作申请项目/基金等)。

III.财务

第十条

本联盟不收取会员费。为开展有关项目,本联盟寻求并接受合适来源的经费支持,用于这些经费特指的用途。除此之外,会员需为各方有关项目的顺利进行寻求其他必要的经费支持。

IV.投票权

第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决议时,每个理事会成员有一票。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及各工作组的负责人需参加理事会会议,但没有投票权。理事会会议的决定采用简单多数原则。如果票数相等,理事会主席可以加投一票。

第十二条

本联盟成员如拟退出联盟,需至少提前三个月向理事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秘书处需及时向理事会通报,由理事会给出书面确认函。每个退出的成员应提名另一单位填补原席位空缺,经理事会同意后生效。

V.总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获得理事会至少三分之二的会员同意。